2019年11月21日,江蘇省淮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煙草專賣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趙洪順受賄一案。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趙洪順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8年,被告人趙洪順利用擔任國家煙草專賣局經(jīng)濟運行司副司長、安徽省煙草專賣局副局長、國家煙草專賣局發(fā)展計劃司司長和國家煙草專賣局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煙草企業(yè)印刷和廣告業(yè)務、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032萬余元。提請以受賄罪追究趙洪順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趙洪順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zhì)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趙洪順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被告人的親屬、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五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