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送審稿)》在首都之窗網(wǎng)上公開征求意見,擬規(guī)定,個人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征求意見時間截至11月13日。
草案送審稿提出,街道辦事處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可以組織轄區(qū)內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居住區(qū)設立生活垃圾減量分類指導員,宣傳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指導居民正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北京生活垃圾擬分4種
上海的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濕垃圾,讓很多人撓頭不已。那么北京的生活垃圾如何分類?
據(jù)介紹,北京生活垃圾采取了“四分法”,設置垃圾分類收集容器,即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草案送審稿首次明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責任主體是產(chǎn)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
按照草案,個人違反規(guī)定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放至相應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部門責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除罰款外,個人信用還將受到影響。草案送審稿提出,執(zhí)法機關應當將當事人違反本條例受到行政處罰或者行政強制的情況共享到本市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行政機關根據(jù)本市關于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規(guī)定可以對其采取懲戒措施。
飯店主動提供一次性餐具最高罰5000元
按照草案,以后北京酒店和外賣將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
草案提出,以后外賣不能主動提供一次性筷子等餐具了,否則將會面臨最高5000元的罰款。餐飲經(jīng)營單位和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不得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餐具,并應當設置醒目標識。
餐飲服務提供者或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調羹等餐具的,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旅館經(jīng)營單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的,由文化旅游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