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監(jiān)會網站消息,證監(jiān)會公布了2022年1號行政處罰書。對造假長達5年之久,通過虛構貿易業(yè)務虛增收入231億元的金正大及其實際控制人萬連步等8人開出罰單,共罰755萬元。
截圖自證監(jiān)會官網。
根據行政處罰書,金正大生態(tài)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正大”)的違法事實包括:通過虛構貿易業(yè)務虛增收入利潤;未按規(guī)定披露關聯方及關聯交易;部分資產、負債科目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通過虛構貿易業(yè)務虛增收入利潤方面,行政處罰書顯示,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并報表范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通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yè)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45.06萬元,虛增成本2108384.8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198960.18萬元。
證監(jiān)會認為,金正大公開披露的《2015年年度報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2019年年度報告》以及《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均存在虛假記載。
時為金正大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萬連步全面負責決策、組織實施違法行為,時任金正大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李計國、時任金正大財務部經理、財務中心總監(jiān)唐勇組織、參與違法行為,未盡勤勉盡責義務,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萬連步、李計國的違法情節(jié)較為嚴重,唐勇的違法情節(jié)嚴重。
證監(jiān)會決定:對金正大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萬連步給予警告,并處以240萬元罰款;對李計國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唐勇給予警告,并處以55萬元罰款;對時任金正大的相關高管崔彬、高義武、顏明霄、鄭樹林、徐恒軍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
同時,證監(jiān)會決定:對萬連步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對李計國采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對唐勇采取3年市場禁入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