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喜傻眼了。
2017年9月下旬,山東省菏澤市巨野縣民警在鄰縣——鄄城縣孫樓村掀開孫運仁的棺材蓋,孫明喜發(fā)現父親孫運仁的尸體不見了,棺木里只剩下一個枕頭和兩個紙元寶。
民警告訴孫明喜,孫運仁尸體在1年前下葬當天,就被巨野縣太平鎮(zhèn)開火車的劉昌領盜走。
當地警方查明,2017年2月25日至3月2日,短短7天內,劉昌領伙同他人在鄄城縣共盜走3具尸體。2012年,部分涉案人員也曾在巨野縣盜走一具女尸。
盜走的尸體,被用來頂替他人火化,辦理火化證。由于最后一具尸體與死者性別不符,巨野縣殯儀館工作人員發(fā)現后報警,由此,4起塵封的盜尸案浮出水面。
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的判決書顯示,今年1月15日至2月27日,涉案5人先后獲刑,另外4人被另案處理。
盜尸的背后,是傳統土葬風俗之下,鄄城縣與巨野縣執(zhí)行喪葬制度寬嚴有別,形成的一條買賣鏈。鏈條上,有火化證的需求者、尋找尸源的中間人和盜尸的實施者。
路作義指認兒媳謝來梅的空墳。在6年前,她的尸體被盜走。
盜尸
2017年2月24日晚11時許,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緩緩停至菏澤市鄄城縣孫樓村南側的麥地旁。觀察四下無人后,劉昌領從車里走下來。
劉昌領自稱在巨野縣太平鎮(zhèn)是“有頭有臉的人”。他經營殯葬公司10余年,有一輛火化車,請專職司機開,包攬巨野、鄆城兩縣,三四個鄉(xiāng)鎮(zhèn)的運尸生意。此外,他還擁有一家養(yǎng)殖場,“年收入能達到四五十萬。”
偷盜尸體,一方面是受金錢所惑,另一方面是為面子,“別人找你辦事,你替他辦了,就感覺臉上有光。”4月11日,在菏澤市巨野縣太平鎮(zhèn)鎮(zhèn)政府附近,劉昌領向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回憶一年前的一起盜尸案。
他從后備箱拎出撬棍、鐵鍬和裝尸袋,打開手機探照燈,沿著田埂,向一處墳地靠近。
當地有“圓墳”的規(guī)矩,死者下葬當天,墳頭不會太大,“有的連棺材都蓋不嚴。”劉昌領稱,到第三天,死者家屬才會添土,把墳丘加高、堆實,擴成1米多高的墳頭。
他靠近的墳頭,正是一座還沒有“圓墳”的新墳冢。土堆約半米高,棺材上覆土不過一立方米。孫樓村當地一名村民介紹,新墳覆土稀松,很容易被挖開,且復原后不容易被發(fā)現。
52歲的劉昌領,手持鐵鍬揮舞了六七分鐘,墳丘里的棺材便裸露出來。
棺材兩邊有凹形的鐵器固定,伸出來的兩頭帶尖,釘在棺材蓋和棺材側面上,像一把鎖一樣鎖住棺材,當地人稱為“扒鋸子”。
通過“扒鋸子”的分布,他已經知道死者性別。“菏澤當地下葬,棺材上要釘五個‘扒鋸子’。男的左邊3個,女的右邊3個。”做了10多年殯葬生意的劉昌領說,眼前的這口棺材,左邊釘了3個“扒鋸子”,“埋葬的肯定是男尸。”
用撬棍把“扒鋸子”一一撬開后,劉昌領掀開棺材蓋,死者確實是男性。他拽出尸體,塞進裝尸袋。尸體并不重,“八九十歲的人死后,不過五六十斤,一只手就能提溜動。”劉昌領回憶。
隨后,他把棺材蓋上,將墳頭復原,扛起尸體,連同工具塞進汽車后備箱,整個過程約半個小時。盜尸完畢后,劉昌領開車返回老家巨野縣太平鎮(zhèn)。
火化證
盜走的死者,正是孫樓村的孫運仁,2017年2月21日,其因肝臟腫瘤去世,歿年81歲。
在菏澤市普遍推行火葬的背景下,鄄城縣是一個特例。由于管理不嚴,一些村民堅守“入土為安”的觀念,偷偷將死者“土葬”。
去年2月24日傍晚,按照當地風俗,孫運仁的尸體被下葬到孫樓村東南角的麥地里,不到4個小時,便被劉昌領盜走。
實際上,劉昌領早就盯上這個墳頭。當天,他來孫樓村買青山羊時,遠遠看到孫家正在辦理喪事,“有人抬著棺材往麥地走,準備下葬。”他告訴重案組37號,當時就有了盜走尸體的想法。
盜竊尸體,是為冒充他人火化。巨野縣火葬政策抓得嚴,人死后沒有火化證,沒辦法向政府部門“交差”。鄧某的母親死亡后,家人不愿意火葬,鄧某便托劉昌領幫忙辦理火化證,他認為劉長期接觸殯葬行業(yè),有“門路”。
鄧某許諾事成后給劉昌領13000元。金錢的誘惑下,劉昌領決定鋌而走險——盜走孫運仁的尸體,代替鄧某的母親火化。
當晚,劉昌領偷來孫運仁的尸體,并放置在自家車庫。第二天早上6時許,他獨自一人拉著尸體,帶上鄧某母親的身份證,前往巨野縣火化場火化。
按照正常流程,火化工會檢查尸體,并核對死者身份證后,再進行火化。
由于拉過去的尸體與身份證上的性別不一致,在此之前,劉昌領特意進行裝扮。“戴上老太太的帽子,將藍色的被子換成紅色。”此外,按照當地風俗,死者火化時嘴上會蓋上一塊白布。“上面遮一點,下面蓋一點,他怎么辨認得出來?”
劉昌領說,巨野縣火化工“走過場”式地看了尸體和身份證信息,便進行火化。“老人去世后跟活著本來就不一樣,火化工不容易辨認。”他告訴探員,如果長相差距確實很大,一般會拿著戶口頁去火化,因為上面沒有照片。
火化證辦下來后,劉昌領交給鄧某,鄧某給了他13000元。巨野縣許面莊村村民王明(化名)說,按照流程,拿到火化證后,鄧某需要去戶籍部門注銷死者戶口,民政部門也會檢查火化證。
7天盜尸3起
巨野縣火葬制度執(zhí)行嚴格,導致部分村民有買尸冒充親人(死者)火化的需求;鄄城縣管理較松,有尸源。
劉昌領說,自己從兩縣殯葬現狀的差異中,嗅到商機——從鄄城倒騰尸體,賣到巨野頂替他人火化。在成功盜取第一具尸體后,他也嘗到甜頭,于是開始搜索下一個目標。
尋找尸源,對于劉昌領并非難事,開了10多年火化車的他,總結了一套經驗:墳頭小,上面堆滿花圈的,都是新墳;沒“圓墳”的,下葬不超過三天;家屬哭墳時,喊“我的爹”的,死者是男性,喊“我的娘”,便是女性。
盜尸最好是在傍晚,或者深夜11點左右。傍晚時,村里人都在家吃晚飯,路上車來車往比較亂,沒人在意。季節(jié)最好是在冬天,夏天尸體容易腐爛,“有味”。劉昌領介紹,在盜竊尸體時,自己會把車停在村口,行車路線也會進行一番琢磨,以防被人截住。
盜走孫運仁尸體后的第二天,劉昌領發(fā)現孫樓村一公里外,王堂村的楊家正在吊孝。他尾隨吊孝隊伍進入楊家,得知傍晚會下葬。
隨后,他給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三位朋友打電話,約定晚上去盜尸,并承諾會給他們報酬。
劉昌領稱,叫他們幫忙,是因為害怕被村里人發(fā)現。三個人沒有正當職業(yè),且家庭貧困,劉昌領提出這個想法后,三人便答應了。為打消他們的顧慮,劉昌領還告訴他們,“這是偷埋的,偷埋不合法,挖了沒事。”
當晚9時許,四人駕車來到村東頭。劉昌領在車里等候,其余三人拿著工具,盜走楊鄧氏的尸體。一個小時后,他們拉著尸體,回到30公里外的巨野縣太平鎮(zhèn)。
這具尸體是巨野縣的奚修東早就“預訂”好的。次日,奚修東給劉昌領通過電話后,一名男子將尸體拉走。
2017年3月2日,上述4人又在鄄城縣沈口村的麥地,盜走陳景蘭尸體,并交給巨野縣的郭本國。
后兩筆“買賣”做完,劉昌領共獲得14100元的報酬,他拿出4200元均分給幫忙的3人。這讓“尋找尸體,出車又出力”的劉昌領覺得不合算。但他明白,這兩筆“買賣”中,買家是郭本國、奚修東等中間人,聯系到自己,他們也會從中抽取一部分報酬,因此便沒再多說。
隱秘鏈條
得到火化證的買家,驚異于劉昌領、郭本國等人的“辦事效率”,但他們并不知道,這些人是通過盜尸的方法獲得火化證的。實際上,瘋狂盜尸背后,隱藏著一條從需求到交易的隱秘鏈條。這個鏈條上,有火化證的需求者、尋找尸源的中間人和盜尸的實施者。
在當地村民眼中,盜尸生意的背后,是由于當地不同區(qū)縣殯葬現狀的差異,以及部分村民對火化政策的抵觸。
《山東省殯葬管理規(guī)定》第十一條規(guī)定,“除公安機關確因辦案需要并經省級公安機關批準深埋的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遺體土葬。”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棺木等土葬用品。”
巨野縣董官屯鎮(zhèn)、萬豐鎮(zhèn)的多位村民也表示,在上述規(guī)定之下,巨野縣是菏澤市推行火化政策最嚴格的縣,死者必須辦理火化證。
起初,大部分人無法接受火葬,便托關系辦火化證。許面莊村村民王明(化名)、劉霞(化名)介紹,附近村民辦火化證,都會找萬豐鎮(zhèn)上開火化車的姚福海,他也是盜尸案中的一名涉案人員。
王明稱,20年前,剛興火化時,他的父親去世。當時,他花500元買了張火化證,便將父親土葬。
2015年,巨野縣建立“移風易俗交流平臺”微信群,下至村支部書記、殯儀館的工作人員,上至黨委書記、民政局局長、文明辦主任,全部在一個工作群里。一個人逝去從火化、入葬到辦理喪事,全部過程,都要在群內發(fā)布圖片。
2017年7月19日,巨野縣政府新聞辦發(fā)布消息稱,自2015年8月以來,巨野縣的火化率提高到近100%。
火化率雖然提升,但受“入土為安”觀念影響,骨灰裝進棺木二次下葬的情況,在巨野仍普遍存在。少數對火化政策抵觸的村民,則會想盡辦法,尋找可供替代火化的遺體辦理火化證。
辦證難度增加導致其價格水漲船高。據劉霞介紹,近幾年辦理火化證,通過關系很熟的人,至少也要花兩萬元。
緊鄰巨野的鄄城縣,火化政策則相對寬松。當地多名村民表示,四五年前,鄄城縣火化場重建,火化政策有所松動,從那時起,有些村民就開始土葬。
巨野有需求,鄄城有尸源,緊隨市場需求而來的,是牽線搭橋的中間人。涉案人員中,劉昌領、郭本國、李廷攀、謝經允4人,均在巨野縣各鄉(xiāng)鎮(zhèn)開火化車。長期接觸該行業(yè)的他們,順理成章地扮演這個角色。
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等無正當職業(yè)的人,則成為盜尸的具體實施者。
“死人財”
按劉昌領說法,奚修東、郭本國等人并不知道他提供的尸體是偷來的,他也不清楚這些人有沒有盜過尸。事實上,早在6年前,奚修東、郭本國、謝經允、褚存知4人,便做起這類“買賣”。巨野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12年,4人曾在巨野縣盜竊一具女尸,并賣給他人頂替火化。
死者名叫謝來梅,是巨野縣萬豐鎮(zhèn)許面莊村路慶穩(wěn)的媳婦。路慶穩(wěn)告訴重案組37號(微信ID:zhonganzu37),謝來梅因車禍死亡,2012年12月3日晚上6時許,安葬在許面莊村南側。
據路作義、路慶穩(wěn)說法,謝來梅的陪葬品有一對金耳環(huán)、一條金項鏈、一個金戒指、一塊手表和一套化妝品。這是路慶穩(wěn)托人從縣城最大的商場買來的,一共花了5萬余元。加上棺材、衣物等,一共花費7萬余元。
這是路家畢生最大的一筆開支。
▲路作義的家境并不好。因兒媳謝來梅年紀輕輕死于意外,所以墳里“有東西”。
王明提到,村子里其他人下葬,一般都不會陪葬太貴重的東西,謝來梅年紀輕輕便死于意外,因此比較特殊。王明稱,謝來梅墳里“有東西”的事,幾乎村里人都知道。其下葬當天,謝經允也在現場。
謝經允在萬豐鎮(zhèn)上開了家殯葬店,同時也開火化車。這天,謝來梅家人從謝經允的店里訂了“罩子”,供死者當房子用。當天傍晚,他拉著花圈送到謝來梅的墳頭上。路作義認為,恰恰是這一環(huán)節(jié),讓謝經允清楚知道兒媳婦謝來梅下葬的時間、地點,最關鍵的,這是一具“新鮮尸體”。
巨野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2012年陰歷10月的一天,謝經允告訴郭本國說,謝來梅死后沒有火化,并帶領郭本國、褚存知、奚修東找到墳墓的位置,隨后,三人將尸體盜走,賣給他人。
判決書上路慶穩(wěn)的證言顯示,“2017年10月26日晚7時許,偵查人員開棺驗尸時,發(fā)現謝來梅的尸體不見了,陪葬的金首飾等物品也不見了。”路慶穩(wěn)回憶,開棺時,謝來梅棺木中只剩下一個裝陪葬品的瓷盆,因此,其斷定首飾、化妝品、鋪蓋等陪葬品連同尸體一同被盜走。
案發(fā)
菏澤農村死者下葬,有“三年不動土”的風俗,因此,即便墳頭里的尸體被盜,也很難被發(fā)現。此外,盜尸者多選取新墳,盜竊成功后再復原,從外觀上,常人很難看出端倪。
上述盜尸案浮出水面,源于一次意外。
2017年3月1日,巨野縣董官屯鎮(zhèn)的賈某,聯系該鎮(zhèn)李胡同村村支書李廷攀,托他幫忙辦理火化證。20多年的村支書生涯,讓李廷攀成為當地“有頭有面”的人物。
李廷攀找到郭本國,詢問是否有“新鮮男尸體可以頂替他人火化”,隨后,郭本國通過奚修東聯系到劉昌領。
去年3月2日,鄄城縣沈口村陳景蘭的墳頭上,劉昌領發(fā)現有人正在燒紙,附近有拉土車等著“圓墳”,他便知道死者下葬剛剛三天。當晚10時許,他伙同陳修忠、劉昌超、姚福海,將尸體偷走,并在董官屯鎮(zhèn)的新田蘇路上,交給郭本國。
去年3月3日,郭本國拉著陳景蘭的尸體,到巨野縣火化場火化。此時,火化工薛永明發(fā)現,遺體與郭本國所拿的身份證信息不符,隨后,一名工作人員報警。此后,郭本國、姚福海等人,先后交代了上述盜尸案。
去年3月4日,郭本國、姚福海、李廷攀被巨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12日被逮捕。得知此事的劉昌領,則跑回老宅躲了20天,手機關機,不敢出門。3月28號,“憋得實在難受”的他,買票前往鄭州,并轉車前往新疆烏木魯齊躲藏。
去年6月1日,劉昌領被烏魯木齊市公安局新民路派出所民警抓獲。判決書顯示,被抓獲時,劉昌領還寫了悔過書隨身攜帶,自稱是因為懼怕事先寫好。
上述犯罪嫌疑人落網后,分別交待先后盜竊4具尸體的犯罪事實。此后,警方帶領犯罪嫌疑人指認現場,并逐個開棺檢驗,發(fā)現4個墳頭打開后,均是空墳。
今年1月15日,李廷攀因犯盜竊尸體罪,被巨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刑期至2月3日止;1月29日,謝經允因犯盜竊尸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期至3月6日止。
郭本國、姚福海兩人因盜竊尸體罪,分別獲刑一年零三個月。其中,郭本國因交通肇事罪,于2016年1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其作案時正處于緩刑考驗期,與原判有期徒刑3年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
2月27日,劉昌領因犯盜竊尸體罪,被巨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刑期至2018年2月28日止。判決前,劉昌領為獲取三名受害者家屬諒解,共賠償了8萬元。
孫運仁的兒子孫明喜介紹,劉昌領通過調解人向其賠償4萬元;楊鄧氏的兒子楊一中稱,其獲賠22500元;陳景蘭的兒子申文鎖則表示,起初,調解人稱要賠償他15000元,但是到最后,僅給了12500元,協議簽的仍是15000元。實際上,三名受害者家屬共獲賠75000元。
▲盜尸者劉昌領與陳景蘭的兒子申文鎖簽訂調解協議。
另據巨野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儲存知、奚修東、劉昌超、陳修忠等人,均被另案處理。但劉昌領說,直到今年4月12日,劉昌超和陳修忠仍未歸案。
余波未平
2018年4月14日,此案過去一年有余,李廷攀、劉昌領、謝經允三人也已刑滿釋放,但此事對當地造成的影響,仍沒有平息。
盜尸案傷害最深的,是受害者家屬,以及在恐懼中籠罩的村民。
鄄城縣系列盜尸案案發(fā)后,在當地引起不小震動。因擔心遺體被盜,死者下葬后,親屬們不得不輪流守墳,孫樓村村民楊雨堂(化名)稱,如今死者下葬,家屬都會“在墳旁搭個棚子,一宿一宿守”。守墳期長短要看天氣,冬季要守一個月,夏季守5到7天,“直到尸體徹底腐化了,就不怕偷了。”
陳景蘭遺體被盜后,未火化便案發(fā),家屬找回了老人遺體,重新安葬。鄰村的孫運仁、楊鄧氏則沒這么幸運,家屬只從警方那里領回骨灰。
孫明喜至今都在嘀咕,盒子里究竟是不是老爺子的骨灰?按警方說法,骨灰是從劉昌領車庫中找回,但孫明喜依然滿腹狐疑,“也沒啥證據證明是”。在孫運仁兒媳婦眼中,公公是一個和善的老人,村里有名的沒脾氣,一輩子與人為善,“這么好一個人,為啥死后也不得安寧?”
然而,與謝來梅一比,孫運仁、楊鄧氏又屬幸運。至今,在家屬看來,謝來梅遺體去向依然成謎。
在路作義眼中,兒媳勤快、懂事,自進入路家門就一直操勞,去世前為兒子添了一兒一女。“人說好人不長命,咋就讓我兒媳婦攤上了?”案發(fā)過去一年多,提及傷心處,67歲的路作義仍泣不成聲。但路作義知道,比他更悲痛的是路慶穩(wěn),兒子為這事“中了魔”。
至今,路慶穩(wěn)一直試圖找回遺體。他找過媒體,打過12345,還曾向當地公安、紀委持續(xù)反映,但依然沒有結果。“在他面前不敢提這個事,一提就大哭,我們也跟著掉淚。”
在遺體被盜后的5年里,家人一直不知道每年祭拜的是一座空墳。直到案情大白,家里人卻商量著要瞞住謝來梅兩個未成年的子女。就在剛過去的清明節(jié),路作義夫婦還帶著兩個孩子,照常到謝來梅墳上燒紙、磕頭。“這事情讓他們知道,怕影響他們以后升學、找對象。”
尸體被盜,在農村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案發(fā)后一年多時間里,路作義很少出門,“感覺窩囊,臉上沒光。”
他最大的愿望是,把兒媳婦謝來梅的遺體找回來,好好安葬。